工布江达县“限制病种”开展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19-01-03
来源:工布江达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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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县医改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县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牧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中病不出县、大病不出市”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工布江达县公立医院机构分级诊疗制度》,暂定“限制病种”(即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单病种,原则上不在县级及县域外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规定县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单病种,原则上不在市(自治区)级及县域外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治疗)313种,其中在乡(镇)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限制病种”43种,在县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限制病种”270种。
同时我县制定了保障措施及违规处罚措施,严格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首诊医师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在“限制病种”患者就医时,告知患者报销标准,让患者自行选择不同标准的机构就医。
“限制病种”对每个病种的参合患者都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有效控制了患者的医疗总费用,有利于降低农牧民自付率,还大大缓解了大病统筹资金透支问题,并促进了我县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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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