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安全生产预警预防制度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19-01-15
来源:工布江达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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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先评估、事前预防、事中消除”的安全风险预警要求,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预警预防机制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与岗位风险评估、预控工作,强化各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对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源发生的事故进行定期分析。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应当每季度进行事故专题分析,查找事故规律,实施行业事故趋势预警。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结合负责监管的风险源状况,收集本行业信息,开展本行业典型案例分析。每年应实施一次典型事故预警。
第二条,生产安全隐患预警: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管和监察执法情况,每季度进行风险源隐患排查专项分析,实施本行业隐患预警。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结合负责监管的风险源监察执法情况,以及本行业典型监察执法案例。每年应实施一次典型违法案例预警。
第三条,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场所的监控。事故险情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灾难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县应急办和各有关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政府、县应急办、县安委办和相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政府、县应急办、县安委办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第四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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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