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况
一、部门决算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对城市建设、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堿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智慧化,推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负责组织行使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综合执法范
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开展县城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城市。负责县城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县城生态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依据政府授权,加强城市公共资源的综合开发、合
理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着力规范城市公共资源市场的统一有序。
7、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数据汇总统计工作以及公用事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
8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重要科技成果技术应用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
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纠察工作。
10、监督指导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
12、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施(编制)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数说明
一、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收入合3742971.36元。
二、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收入合计3742971.3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支出合计3742971.36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618.36元,项目支出1727111.25,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8040.28元,占总支出的13.47%;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823.48元,占总支出的37.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865.85元,占总支出的2.1%。
四、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742971.36。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9997元。
五、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2999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2941254.61元,占总支出的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223元,占总支出的7.68%;卫生健康支出327156元,占总支出的3.4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4223元,2020年初预算数212,200.00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27156
元,年年初预算数136,100.00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941254.61元,年年初预算数1,917,700.00元。
六、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0618.3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46206.28元,占总支出的94.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412.08元,占总支出的5.9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2350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50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2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1617101.96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157101.96元,占资产总额的71.55%;车辆类固定资产460000元,占资产总额28.45%。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决算绩效情况。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年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