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工布江达县自认资源局协助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起草自治区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査监测评价。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土地利用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我县标准和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土地评估等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多规合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完拟订各乡镇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士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等国士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編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同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县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水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上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负责落实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县委、政府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6、统一管理和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县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西藏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办公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地质矿产办公室、执法监察大队和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收支总预算 4642.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9.25万元、上年结转613.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248.65万元、农林水支出2269.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7.9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642.39 万元,同比减少12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支出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 613.14万元, 占 13.2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029.25万元,占 86.7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642.39万元,同比减少12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81.91 万元,占10.38 %;项目支出4160.48 万元,占89.61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642.39万元,同比减少12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项目支出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029.25万元、上年结转1256.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8.65万元、农林水支出2269.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1.2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4.4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4632.77万元,主要原因:农林水项目支出比上一年有所减少,导致支出预算比上一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4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4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 28.28万元,占0.61%;城乡社区支出1248.65万元,占26.9%,农林水支出2269.75万元,占48.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3万元,占0.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7.99万元,占9.8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45.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6.59万元,上升16.9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补助比上一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19万元,上升 39.58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28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0.21万元,减少42.85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6.34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3.39万元,增加114.9%。主要是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1.94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0.73 万元,上升3.44%。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项)预算数为2269.75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95.85万元,减少41.28%。主要是2023年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数为551.26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220.96万元,下降28.61 %。主要是2023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预算数为457.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37.46万元,减少30.75 125.4 %。主要是2023年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8.04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6.12万元,增加19.17 %。主要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8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9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448.46万元(基本工资66.76万元、津贴补贴222.66万元、奖金23.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5.5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95万元(失业保险0.67万元、工伤保险0.28万元)、住房公积金38.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6万元。
公用经费 33.45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33.45万元(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0.9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9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经费6.45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5.7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申请公用经费中的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一年没有变化。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1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1248.65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778.83 万元,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度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自然资源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5.14万元,增长18.1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资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一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为2023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县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公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四)2024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2 个,资金 3547.3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万元,地方资金 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