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的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态信息核对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准的设置、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权利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11)组织拟定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拟定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设置工布江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工布江达县核对中心、工布江达县残疾人联合会3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912.8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06万元,上年结转1132.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8万元、其他支出962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2912.89 万元,同比增加646.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1132.99 万元, 占 38.89%;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79.9 万元,占 61.1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06 万元,占 1.89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950.89万元,同比增加48.7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9.76 万元,占 27.66 %;项目支出 1411.13万元,占 71.9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912.89 万元,同比增加646.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724.84 万元、政府性基金55.06 万元、上年结转 1132.99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82.4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8.98万元、其他支出9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2.8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646.6 万元,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91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82.40万元,占 64.62 %;卫生健康支出 29.32 万元,占 1 %;住房和保障支出 38.98万元,占 1.34 %,其他支出962万,元占 33.0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455.19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34.59万元,上升 7.59 %。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0.16万元,2022年无执行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经费(项)预算数为423.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54.38万元,上升 12.85 %。主要是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预算数为 31.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15.45万元,下降 14.55 %。主要是是社区经费减少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预算数为1.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52万元,减少4.76%。主要是因为享受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14.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27万元,减少51.19%。主要是因为享受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预算数为20.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87万元,增加53.97%。主要是因为享受人员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预算数为52.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5.17万元,增加23.7%。主要是享受人数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预算数为30.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6.14万元,减少52.76%。主要是有结余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预算数为6.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16.73万元,减少34.56%。主要是有结余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预算数为2.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16.73万元,减少1.67%。主要是有结余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工业(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预算数为452.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2.22万元,减少24.82%。主要是享受人员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46.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万元,增加10.45%。主要是基数调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1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加18.64%。主要是基数调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468.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63.64万元,减少98.99%。主要是人员减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6.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3万元,增加74.29%。主要是人员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2.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7万元,增加1.19%。主要是人员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8.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62万元,增加11.85%。主要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3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04.0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34.27万元(基本工资71.68万元、津贴补贴237.37万元、奖金2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6.8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2万元(失业保险1.18万元、工伤保险0.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06万元、住房公积金38.98万元。
公用经费 35.7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4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万元)、工会经费7.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5 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 8.5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2.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3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5.06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9.94 万元,主要原因: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并且我部门(单位)2023也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工布江达县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5.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82 万元,降低 16.27 %。主要原因是 电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底,没有采购预算,特此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接送老人 的车辆。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 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7个,资金1240.1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575.79 万元,地方资金1815.93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7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社区建设16.15 万元,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就业补助资金4.30 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01.26 万元,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 1.64 万元,城市低保资金(县级配套10%)30.37万元,民政局老年人两项补贴1.28万元,下达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市级配套51.1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双集中运行经费 181.63 万元,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15.84 万元,2022年县级因公因病去世干部职工抚恤金12.02 万元,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低保及提取购买社会服务等)市级配套30.37万元,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7.6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6.21万元,老年人两项补贴(第二批) 3.85 万元,集中特困供养中心运行经费119.43 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二批)47.45 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第二批)159.5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46.66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底,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底,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