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科学技术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基本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 ”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地方农业农村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等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 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 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 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 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 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牵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城以 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 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 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 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
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
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 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 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 政药检工作,负贵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 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林芝市及本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 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 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 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 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 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14)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 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 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2.机构设置
包含农业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931.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1.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农林水支出738.24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931.59万元,同比增加227.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1.59万元,占10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931.59万元,同比增加227.18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818.73万元,占87 %;项目支出112.86万元,占 1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1.59 万元,同比增加227.18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农林水支出738.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1.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7.18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59 万元,占 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8 万元,占 8.6 %;卫生健康支出47.87万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占7.1%科、农林水支出738.24万元,占 79.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局(款)一般管理行政事务(项)预算数为738.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197.88万元,增长36.6 %。主要是行政运行需求费用增加。
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局(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112.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106.2万元,增加159.5%。主要是行政运行需求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79.4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3.36万元,增加20.2 %。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3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0.41万元,增加2 %。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减少3.9 %。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数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1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36.8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2.42万元,增加 0.7 %。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69万元,增加21.5 %。主要是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2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761.23万元(基本工资111.62万元、津贴补贴391.74万元、奖金3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6.6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 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87万元(失业保险2.39万元、工伤保险0.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8万元、住房公积金66万元。
公用经费57.5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8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6万元)、工会经费11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9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3.9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4.6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 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且我部门(单位)2022年度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并且我部门(单位)2022年度也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底,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特此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底,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底,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六、“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