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2022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单位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是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巡察一组、巡察二组均为正科级建制,是县委工作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三条 县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二)承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五)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县委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及移交问题线索事项等进行督办;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八)组织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
(九)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承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巡察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二)承担巡察任务;
(三)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第五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
第六条 本方案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十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二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年度收入3136402.52元,比上一年增加169290.84元,增加5.71%;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3136402.52元,比上一年增加107920.84元,增加3.56%。
二、2022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6402.5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一年增加169290.84元,增加5.71%;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三、2022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2022年度支出合计3136402.52元,比上一年增加169290.84元,增加3.56%,增加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53959.52元,占总支出的87.8%;项目支出382443元,占总支出的12.19%。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3994.99元,占总支出的79.52%;商品和服务支出569281.53元,占总支出的18.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26元,占总支出的2.33%。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136402.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46904.76元,占总支出的8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123.84元,占总支出的8.58%;卫生健康支出155459.92元,占总支出的4.96%;住房保障164,914.00元,占总支出的5.26%;(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69123.8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13300.00元,增加55823.84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26.17%。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5459.92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0900.00元,增加14559.92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10.33%。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546904.76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95600.00元,增加751304.76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41.84%。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3959.52元,比上一年增加195607.84元,增加7.6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67120.99元,占总支出的93.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6838.53元,占总支出的6.7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1199.98元,比上一年减少8693.77元,减少17.42%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我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199.98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减少8693.77元,减少17.42% 。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2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比上一年减少8693.77元,减少17.42%,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1199.98元,2022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无差别。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委巡察办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6,838.53元,比上一年增加15815.78元,增加9.24%。主要包括:办公费22,224.66元,印刷费8,200.00元,水费9100元,电费7,704.13元,邮电费7,159.76元,差旅费24,660.00元,维修维护费7090元,工会经费29,300.00元,福利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199.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00.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工布江达县巡察办无政府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38000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的0%;车辆类固定资产380000元,占资产总额100%。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绩效评价项目共3个,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资金382400元,主要用于案经费、及“2.17”专案工作经费等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 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2年工布江达县委巡察办无重大项目
十二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举借债务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