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8-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3-06-12
来源: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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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8-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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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3月5月23日 | |
反馈问题 |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有待加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建立自查机制,全面加强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
核查情况 | 已完成 |
整改目标 | 健全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全县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
整改措施 | 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污水规范运行考核办法》制定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制度,落实自查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责任人 | 蒋佑明 |
联系电话 | 15289148325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污水规范运行考核办法》制定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制度,落实自查机制,健全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