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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4-05-28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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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工布江达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二)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三)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
(四)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以罚代管;
(五)行政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辅助人员滥执法;
(六)不给好处不办事,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


   二、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不得有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



   三、监督举报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894-5413818;
2.投诉举报邮箱:gbjdsfj@163.com;
3.投诉举报地址: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司法局二楼204室;


   四、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五、其他事项


为便于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投诉举报时说明具体事实或提供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特此公告!



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工布江达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