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19-01-08
来源:工布江达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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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9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社会用字管理,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特做如下通知:
1.请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和辖区内的藏文社会用字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对各项宣传标语、横幅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要有汉藏双语,且用词用字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出现用字不规范等问题;
2.请各乡镇、各部门,对于新增标语或横幅,必须经县政府编译局审核无误后使用,对于现有不确定的藏文用字,可致电县政府编译局咨询。
3.请各乡镇、各部门对发现存在错误现象的用字情况,积极与县编译局沟通联系,立即整改。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何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