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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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牧区供水工程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牧区供水工程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牧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1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工布江达县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服务热线和行业监管电话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刘伶(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0894-5412125

   :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有关部门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职责分工。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张锐(工布江达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894-5413921

   :负责研究、制定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对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日常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辖区内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负责做好水源及供水水质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定期取样检测,保障水质安全。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农牧区供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牧区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镇)政府领导责任

人:详见《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详见《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负责辖区内农牧区供水工程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辖区内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负责人员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职责分工。

四、乡(镇)政府直接责任

人:详见《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详见《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牧区供水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调指导运行管理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用水调度、安全运行、水费征收、日常管护、水源保护等工作。

五、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人:各乡镇、村(社)、供水企业或组织相关负责同志

联系电话:详见《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农牧区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农牧区供水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维修养护,对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承担农牧区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处理用水群众有关投诉等。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蓄水池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维护、水费收缴等各项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供水服务电话等情况,并设立标示标牌,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投诉处理和查询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附件:工布江达县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 全县村级责任公示(7.20)(1).xls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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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