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6-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责任单位(盖章):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时间:2024年12月
反馈问题 |
工布江达县日乌多铅锌矿污染治理未全面落实,原矿堆场未落实防渗措施,未建设排水系统,洞渣堆场未建设挡墙及排水系统。矿洞涌水未开展污染物因子分析直排至外环境,未按环评要求定期开展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
核查情况 |
2024年12月17日联合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形成工作合力对该问题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为:整改合格。整改工作不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合理等现象。 |
整改目标 |
完成工布江达县日乌多铅锌矿生态保护污染隐患治理。 |
整改措施 |
在洞渣堆场周边建设挡墙,并建设排水系统,防止废渣坍塌和流失。 |
牵头单位 |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责任人 |
李燕 |
联系电话 |
0894-5412891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 防渗设施完善:成功建造高效防渗层,有效隔离淋滤液,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2. 排水系统畅通:排水渠运行良好,及时排出雨水与雪水融水,避免其进入堆矿场。 3. 环境监测达标:经监测,地表水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标准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