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伶主持召开2024年第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二)》)等文件精神,研究县商务局《关于批准充电(桩)站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等事宜。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谢凯,政府副县长王静、扎西次仁、罗停月、扎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从惩治行贿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两个方面对刑法作出局部重要修改补充,对于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利益,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从严查办重点行贿、切断受贿犯罪因果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真正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充分融入政府工作各个环节,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期的良好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更强、动力更足,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孕育机遇、提供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