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白多主持召开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77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精神,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加兴乡30MW+6WM/24MWh储能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的请示》等事宜。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谢凯,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四朗次仁,政府副县长扎西次仁、罗停月、扎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了让青山有“价”、绿水含“金”,《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对已有“碎片化”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推动补偿立法量质齐升。《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稳步走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道路上。
会议强调,政府各组成部门一要组织干部及时学习《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内容,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二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及时下达、核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坚决防止出现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情况。三要生态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生态产品价值。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