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 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的意见>的通知》(藏农转组办〔2021〕4号)文件规定,经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法人申报农牧民创业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实地核验,县人社局结合文件要求审核相关资料,15名农牧民创业者符合发放创业补贴条件,现对审核通过的拟享受农牧民创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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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布江达县2025年第一批拟享受农牧民创业补贴名单
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