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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5年西藏初中学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做好2025年西藏初中学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2025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狠抓落实

    ()明确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对全区考试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地()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分管领导和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主管责任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各县()主要负责人负全责,教育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方针和“事前能控制、事中能监督、事后能审计”“零差错、零容忍”的工作要求,把考试招生工作纳入稳定安全及常态化防控大局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重环节,抓细节。要专题研究,从严防失密泄密窃密、保障考试安全、狠抓工作纪律、综合整治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等方面,逐一明确工作预案、工作责任和沟通渠道,加强与公安、宣传、网信、卫健、交通、市场监管、气象、电力、机要保密、应急管理、无线电管理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分工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考试良好环境。

    ()强化责任管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一把手”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全面统筹管理,重视环节过程,强化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措施,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运维工作,升级完善各项技术措施,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要明确经费保障,确保考试考务组织平稳顺利。要严格执行考务回避制度,加强考试考务工作人员教育与培训。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继续执行循环交叉制度,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生考试。要建立健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舆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偶发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强化舆情防控,防范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传播,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舆情和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二、严抓严管,维护公平

    ()严格报考资格审核。要严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户籍审核。要继续按照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属地管理,严审学籍资格,并重点做好西藏高中班()报考资格的审核,不得采取强制性措施影响信息采集工作,切实保障考生权益,优化考生服务,维护工作秩序。对于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考试或招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按照教育部下达的西藏班()招生计划和自治区编制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时间、方式内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继续推行“自主招生”“示范性高中本地招生”“支薄计划”“分段式和一贯制”“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模式。优化计划结构,满足考生报考意愿和招生学校需要,提高招生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

    ()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自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的原则实施,遵守教育部“十严禁”和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纪律,落实各项政策和规定,妥善处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积极探索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由高中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在保障措施上,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客观真实。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程监督,对违法违规的考生、涉考人员和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安全,促进公开

    ()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既促进公平公正,又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应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依纪依策,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工作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严格信息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划定工作权限、实施定期校验,落实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通过运行监控、安全监测、异地存储、运维管理等措施,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考务组织、评卷管理和招生录取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安全。

    ()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招生学校须对录取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核对新生入学相关档案材料(含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有入学体检的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复查无误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档案。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自治区西藏班()管理中心备案、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四、加大宣传,优化服务

    (十一)加强宣传提升社会知晓。要加强正面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精准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西藏高中班()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认真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和“考后知分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未参加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当年不予录取。

    各地()要积极倡导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进一步扭转功利化的教育倾向,严防并及时制止不良社会机构、不良社会人群对教育考试招生事业的利益化行为。加强舆情防控和正面引导,防范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传播。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西藏中职班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考生积极报考,提升录取比例,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区内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招生政策宣传,保障学生接受教育的权益。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招生原则,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严禁宣传炒作“升学率”“录取率”“高分排名”等,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严禁在网上发布或在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标语。



(十二)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联防联动,积极主动协调,加强治安、交通、市场、网信、应急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服务,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招生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



考试招生关键节点和重要时间段,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开放咨询室,公开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安排专人接电接访,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严禁推诿扯皮,防止矛盾积累上行。安排精干力量做好面向考生、家长和社会的政策解读、指导志愿填报、提供结果查询、告知招生预警、受理信访申诉等服务工作,切实提升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服务考生、家长、学校及社会的能力。各地()及各学校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站稳群众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建立毕业生台账,做好跟踪记录,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促进考试招生各项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十三)推进招考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界面整合,优化考试招生报名流程,逐步完善两系统数据深度互联功能。

    各有关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并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