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案件;组织协调、监督监察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经济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2.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坚决打击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和毒品违法犯罪的这侦破工作。
3.强化队伍管理职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通过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体制。
4.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5.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行动。
6.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等。
7.制定出本年度公安局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物资装备;同时开展一系列的公安宣传工作。
8.制定本县公安工作规章制度
9.制定出本单位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公安队伍;检查、监督本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警察的一切活动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监督。
10.指导、维护道路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牌照和驾驶证管理工作。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等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县公安局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11个局机关机构: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局办公室(110指挥中心、政工人事科)、法制督察室、看守所、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
2、乡镇派出所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9个派出所:县城派出所、巴河镇派出所、仲莎乡派出所、错高乡派出所、朱拉乡派出所、江达乡派出所、娘浦乡派出所、金达镇派出所、加兴乡派出所
3、便民警务站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7个警务站:泉州路便民警务站、经一路便民警务站、解放路便民警务站、果林路便民警务站、步行街便民警务站、光明路便民警务站、双拥路便民警务站。
4、公安检查站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1个二级公安检查站:松多二级检查站。
5、寺庙警务室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2个寺庙警务室:日嘎寺警务室、拉如寺警务室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5661476.4元,比上一年增加29401990.04元,增长44.37%;增长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74854890.02元,比上一年增加13513968.16元,增长22.03%。
二、2020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5661476.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0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4854890.02元,比上一年增加13513968.16元,增长22.03%,增长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9064318.26元,占总支出的78.91%;项目支出15790571.76元,占总支出的21.09%。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58697.69元,占总支出的72.08%;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5374.5元,占总支出的15.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6880元,占总支出的0.77%;资本性支出9063937.83元,占总支出的12.11%。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5661476.4元,比上一年增加29401990.04元,增长44.37%,增长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854890.02元,比上一年增加13513968.16元,增长22.03%,增长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54890.0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6277.04元,占总支出的7.44%;卫生健康支出2788838.57元,占总支出的3.73%;公共安全支出60224264.41元,占总支出的80.45%;住房保障支出6275510元,占总支出的8.3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566277.0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326100元增加240177.0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51%,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88838.5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155500元减少了366661.4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3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有变动。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60224264.4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338807元增加5885457.4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83%。
1、行政运行(项)。支出44433692.6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4258800元,增加1748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40%,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等。
2、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8955222.0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955222.0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等。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50497.3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27551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974700元,增加,230081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7.8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64318.26元,比上一年增长1820293.9元,增长3.1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694603.69元,占总支出的87.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69714.57元,占总支出的12.4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980793.72元,比上一年增加275121.72元,增长16.13%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0793.72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255374.5元,比上一年增加3071074.42元,增长37.5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固定资产总额40481708.95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25058417.71元,占资产总额的61.90%;车辆类固定资产7441426元,占资产总额18.38%;其他固定资产7981865.24元,占资产总额的19.72%。
(三)预算绩效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0年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建设项目:
1、朱拉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35万元。
2、仲莎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40万元。
3、县城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256万元。
4、娘蒲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35万元。
5、错高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40万元。
6、加兴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470万元。
7、江达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时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级别、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工)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