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具有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职能,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为:
1、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2、依法实施赔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做好干警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负责法官、法警的着装购置工作,管理好武器装备和负责“两庭”的建设。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
6、开展人民法院纪检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开展同司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7、承办县委、政府、县委政法委交办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本级决算。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1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内设机构 |
||||||||||||
1 |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 |
办公室 |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
立案庭 |
刑事审判庭 |
民事审判一庭 |
民事审判二庭 |
行政审判庭 |
执行局 |
司法警察大队 |
审判监督庭 |
巴河法庭 |
错高法庭 |
加兴法庭 |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1129763.96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308671.92元,减少了2.7%,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支出共计11021691.05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535599.44元,增长了5.11%,增长原因为支出增加。
二、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总计11129763.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1307.24元,占总收入的89.95%;其他收入1118456.72元,占总收入的10.05%。
三、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共计11021691.05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535599.44元,增长了5.11%,,增长原因为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28568.11元,占总支出的83.73%;项目支出1793122.94元,占总支出的16.27%。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68253.59元,占总支出的76.83%;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148.29元,占总支出的11.98%;资本性支出支出1233289.17元,占总支出的11.1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11307.24元,比上一年减少1427128.64元,减少了12.48%,减少原因主要为存量资金放入其他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55653.72元,比上一年减少330437.89元,减少3.15%,减少主要原因为存量资金支出放入其他收入中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5653.7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034417.19元,占总支出的7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955.58元,占总支出的7.19%;卫生健康支出439500.95元,占总支出的4.33%;住房保障支出951780元,占总支出的9.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年初预算为641.36万元,支出决算为803441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1)行政运行(项)支出6289874.5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41.36万元,增加739732.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主要因为工资福利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877813.73元,主要为项目支出。
(3)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866728.92元,主要为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729955.58元,完成年初预算10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后基数调整。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695920.7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6.67万元,增加29220.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406.1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6万元,增加80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37%。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5110.0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83万元,减少3189.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7%。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7518.59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92万元,减少1681.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950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扣除比例降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5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5万元,减少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14500.9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3.34万元,减少1889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3%。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60.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1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后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1111.3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50796.87元,占基本支出的90.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0314.52元,占基本支出的9.0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44542.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94890.54元,比上一年减少151699.63元,减少43.88%,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有公车购置,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5038元,比上一年增加4198元,增长499.76%,主要原因为接待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852.54元,占“三公”经费的97.41%,比上一年增加111654.58元,增长142.78%,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辆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款)诉讼费(项)。缴入本级国库99401.29元。
2、罚没收入(类)一般罚没收入(款)法院罚没收入(项)。缴入本级国库28750元。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利息收入(款)其他利息收入(项)。缴入本级国库3110.92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款)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项)。缴入本级国库23700元。
5、其他收入(类)其他收入(款)其他收入(项)缴入本级国库510.88元。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0年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法院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法院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