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2月,属于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具有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职能,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为:
1.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2.依法实施赔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做好干警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负责法官、法警的着装购置工作,管理好武器装备和负责“两庭”的建设。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
6.开展人民法院纪检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开展同司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7.承办县委、政府、县委政法委交办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监督庭、巴河法庭、错高法庭、加兴法庭(暂未投入使用)。
第二部分
法院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7.6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55.21万元,增长43.18%,增长原因为上一年度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7.6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7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76万元。
二、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1年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77.6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55.21万元,增长43.18%。主要包括:基本支出945.51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23.05万元,增长14.96%,增长主要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金额增加;项目支出232.1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32.16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为上一年度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945.51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80.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0.3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2.05%;商品和服务支出 75.15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74.8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29.47万元,增长51.05%。
(1)行政运行(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42.67万元,比上一年增加97.31万元,增长15.07%。
(2)其他法院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32.1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32.16万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4.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5.56%。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3.4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6.74万元,增长10.11%。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0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6.66%。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9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84%。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9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划归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3.6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7.84万元,增长17.1%。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3.7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0.08%。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9.9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6.58万元,增长19.73%。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4.7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3.98万元,增长23%。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67万元、津贴补贴466.08万元、奖金37.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8.08万元、住房公积金74.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8万元。
公用经费7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2万元、印刷费3.02万元、水费3.44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3.02万元、差旅费12.07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9万元、维修(护)费3.0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86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11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5.0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3.0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56万元,降低3%。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177.67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67万元,具体如下:公共安全支出974.83万元,占总支出的8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万元,占总支出的6.32%;卫生健康支出53.68万元,占总支出的4.56%;住房保障支出74.76万元,占总支出的6.35%。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基本支出945.51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80.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0.3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2.05%;商品和服务支出 75.15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95%。项目支出232.16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9.7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1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0.28万元,增长0.3%。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法院资产总额1889.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258.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3.68%。固定资产价值总额1630.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6.32%。工布江达县法院共有车辆11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2021年我院积极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2021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法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检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法院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法院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