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工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总工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有各股、办。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县工会全县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5、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6、协助县委、政府做好自治区、市、县劳模的推荐、评选,负责我县全国劳模、自治区劳模、市劳模和县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我县全国、自治区、林芝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工布江达县“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县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受县委委托,协助管理乡(镇)、县直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9、负责援藏工会、内地工会和各县(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10、完成县委、政府和自治区、林芝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总工会为行政编制,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1个(工人活动中心)。2名。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48万元,减少4.5%,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
二、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工布江达县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5.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48万元,减少4.5%。主要包括:基本支出95.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48万元,减少4.5%。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95.1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05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4%;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5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12万元,减少1.8%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14元,减少7.7%。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8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0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32万元,减少13%。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9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74万元,减少7.7%。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06,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15万元,减少71%。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1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少8.3%。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减少1.7%。
三、关于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
五、关于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布江达县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95.1万元,收支平衡。
七、关于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9,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
八、关于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9,占总支出的76.3%;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占总支出的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占总支出的9.5%;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的7.6%。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48万元,减少4.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工会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工会资产总额31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3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6.51%。固定资产净值总额283.6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89.40%。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价值260.11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原值价值269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81.98%;车辆净资产价值18.69万元,车辆原值价值23万元,车辆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8.10%;其他固定资产净值4.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5.2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63%。工布江达县工会共有车辆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财政局聘请西藏豫华会计事务所对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门数5个(扶贫办、林业局、民政局、水利局、卫生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21个。 2018年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为8445.28万元。并制定了一系列绩效管理机制,此次开展绩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2019年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 2019年对涉农整合资金23个产业项目做了绩效评价。
下一步,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1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3月31日,工布江达县工会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