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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水利局和水利服务站。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申报、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农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拟定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贯彻落实波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波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6.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2)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农牧区水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

4)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乎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工布江达县水利服务站为工布江达县水利局下设的副科级参公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主要负责全县水利水电综合规划,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2.负责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和设计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设计说明书和图纸等工作;

3.负责乡村人畜饮水安全、乡村小型水电的维护等工作;

4.负责水利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为行政编制。水利局下设事业编制为水利服务站为。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2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31.86万元,减少81.82%,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进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86,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261.15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农林水支出173.82万元。

二、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工布江达县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9.2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18万元,减少81.62%。主要为基本支出229.2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1.97万元,降低15.47%,降低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减少;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29.29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27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3.45%;商品和服务支出15.02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8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19万元,减少12.16%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0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减少17.31%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7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34万元,减少10.2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5.85万元,降低20.93%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1.6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56万元,降低17.41%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2万元,上一年预算数相同。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3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减少14.63%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4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43万元,增加16.41%

三、关于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2.84万元,增加175.09%

五、关于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六、关于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布江达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9.29万元,收支平衡。

七、关于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29.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农林水支出173.82万元。

八、关于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29万元,具体如下:卫生健康支出15.82万元,占总支出的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万元,占总支出的9.67%;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占总支出的7.62%,农林水支出173.82万元,占总支出的75.8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8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30.58万元,降低14.9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工布江达县水利局资产总额318.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额318.7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393.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100%。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价值220.76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原值价值229.96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72.15%;车辆净资产价值29.75万元,车辆原值价值68万元,车辆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9.33%;其他固定资产净值68.2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95.4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21.4%。工布江达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台,为其他用车。 折旧后车辆数为2台,为其他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财政局聘请西藏豫华会计事务所对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门数5个(扶贫办、林业局、民政局、水利局、卫生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21个。 2018年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为8445.28万元。并制定了一系列绩效管理机制,此次开展绩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 2019年对涉农整合资金23个产业项目做了绩效评价。

下一步,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将对上一年部门预算做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做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次年上旬根据已经上报的2021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下一步,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1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1331日,工布江达县水利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工布江达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