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林芝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纪检监察局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5737794.57元,比上一年增加202348.98元,增长3.66%;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支出合计5872527.96元,比上一年增加513075.76元,增长9.57%。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5737794.5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5872527.96元,比上一年增加513075.76元,增长9.57%。增加主要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266071.96元,占总支出的89.67%;项目支出606456.00元,占总支出10.33%。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5498.64元,占总支出的79.62%;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470.32元,占总支出的1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559.00元,占总支出的2.98%。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37794.57元,比上一年增加202348.98元,增长3.66%。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72527.96元,比上一年增加513075.76元,增长9.57%。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2527.9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57.10元,占总支出的7.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1381.04元,占总支出的77%;卫生健康支出342227.82元,占总支出的5.83%;住房保障支出567862.00元,占总支出的9.6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41057.1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37800.00元增加3257.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74%。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521381.0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214133.39元,增加307247.6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7.29%。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42227.8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14400.00元增加27827.8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8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67862.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58460.00元,增加20940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8.4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6071.96元,比上一年增加661005.55元,增加14.3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51057.64元,占总支出的92.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5014.32元,占总支出的7.8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15505.32元,比上一年增加25924.81元,增加28.94 %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505.32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增加25924.81元,增加28.94 %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15014.32元,比上一年增加38613.1元,增加10.26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210000元。车辆类固定资产210000元,占资产总额100%;其他固定资产0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