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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交通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交通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通运输局纳入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贯衡执行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

3.负责统筹推进本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负责涉及本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方式融合。

4.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本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本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

5.承担本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容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场站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监督工程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本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提出本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8.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本县农村公路的管理、维护和执法。

10.贯彻执行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以及机动车报废政策和标准,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监测管理。贯彻执行渔业船舶检验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标准,承担本县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11.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2.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13.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14.协调邮政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6,500.00元,比上一年增加1,474,600.00元,增加62.97%;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4,456,500.00元,比上一年减少1,565,220.00元,减少54.14%。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6,500.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392200元,比上一年减少912800元,减少36.82%,减少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257,201.40元,占总支出的73.0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2,747.25元,占总支出的67.15%;商品和服务支出5,523,687.53元,占总支出的12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912.00元,占总支出4.36%。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05,749.23元,比上一年减少6901613.11元,减少73.23%;减少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50,549.23元,比上一年增加6758361.18元,增加66.6%。

减少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0,549.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150.30元,占总支出的2.6%;卫生健康支出198,000.00元,占总支出的1.9%;交通运输支出9,319,207.15元,占总支出的91.8%;住房保障支出357,682.00元,占总支出的3.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5,660.08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74,800.00元减少860.0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8,00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8,025.78元减少59974.2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2%,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三)行政运行(项)支出157,542.1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6491.63元。增加41050.52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5,660.0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2,150.30元增加3509.7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增加。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0,549.23元,比上一年增加6758361.18元,增加3.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58,316.42元,占总支出的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6,491.63元,占总支出的5.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8,883.99元,比上一年减少23985.32元,减少61.68%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83.99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减少23985.32元,减少302.7%。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7,542.15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交通局共有车辆2。固定资产总额877,200.0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67,200.00元,占资产总额的8.3%;车辆类固定资810,000.00元,占资产总额100%;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交通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决算绩效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交通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