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人大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人大2021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是、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大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工布江达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称县人大)设3个专门委员会,即: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县人大常委会(以下称县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三条 县人大专门委员会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对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
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决算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
告;负责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将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纳入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组织、督促办理
同民族宗教委员会有关的决议,提出审查意见。
(三)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农业农村、生
态环境、资源保护、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将法制委员会工作纳入社会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负责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和市人大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办理工作;负责对法制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的登记、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审议有关议案、质询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果报告;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第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决定草拟有关法规草案;承办权力机关交办的监督工作辅助
事项;负责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及其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为常委会履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机构设置
第五条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编制。
第六条 本方案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施行。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收入合5187613.88元,比上一年增加446928.29元,增加10.09%;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4,443,904.11元,比上一年增加733589.58元,增加16.51%。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收入合计5187613.8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支出合计5187613.88元,比上一年增加5187613.88元,增加16.51%,增加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41590.30元,占总支出的77.54%;项目支出1441543.07元,占总支出的22.46%。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30513.85元,占总支出的69.75%;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927.03元,占总支出的22.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692.5元,占总支出的7.57%;人大会议支出297,128.65元,占总支出的1.12%; 人大信访工作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24%;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87197.21元,占总支出的14.15%。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87613.88,比上一年增加446928.29元,增加10.09%,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9,253.53元,比上一年增加1193124.68元,增加47.4%,增加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904.1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52483.83元,占总支出的7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300元,占总支出的7.95%;卫生健康支出286200元,占总支出的4.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63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21,100.00元增加32464.82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10.11%。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862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9,000.00元减少18107.85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8.66%,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552483.8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354,201.00元减少144774.85,完成年初决算数的4.32%。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7613.88元,比上一年减少488350.64元,减少10.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784004元,占总支出的72.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4075.96元,占总支出的5.4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443927.03元,比上一年增加9356.69元,减少7.12%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395.53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增加9356.69元,减少7.12%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44075.96元,比上一年减少2376484.11元,减少85.6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人大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58256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32560元,占资产总额的22.75%;车辆类固定资产450000元,占资产总额77.25%。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人大办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决算绩效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人大办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