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拟定本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县环境功能区划;执行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域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县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自治区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本县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对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票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全县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组织指导城镇和农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参与指导、协调、监督生态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全县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报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工布江达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监督指导权限环保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全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评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协助县安监、国土等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工作。

12.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环境监察大队规格及职责

1.规格:副科。

2.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主管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县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污水、废弃、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污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的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负责对核定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和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内单位的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负责对新建项目执行环评检查,对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负责排污申报登记,知道各乡(镇)开展排污申报  登记工作;监督本县环境保护规则、政策、法规的执行;组织拟定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紧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查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排污费;协助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生态环境局县分局职责

我分局属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环境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86241.16元,比上一年减少18456639.92元,减少58.33%;减少主要因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38553850元,比上一年减少4081461.78元,下降9.57%;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支出。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共计0元。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86241.16元,比上一年减少18456639.92元,减少58.33%;减少主要因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8553850元,比上一年减少4081461.78元,下降9.57%;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6575.35元,占总支出的0.17%;项目支出36108740.6元,占总支出的%99.83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575.35元,占总支出的0.17%;商品和服务支出16508003.3元,占总支出的42.81%;资本性支出19600737.3元,占总支出的57.02%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5385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36172555.95元,占总支出的99.99%;住房保障支出2760元,占总支出的0.01%。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支出36172555.95元,年初预算安排41627208.84元减少5454652.89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9%。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6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2300元减少19954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6%。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75.35元,比上一年减少2413048.9元,降低97.3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575.35元,占总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元,占总基本支出的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4267.5元,比上一年减少60751.73元,减少57.84%。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267.5元,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减少60751.73元减少57.84%年初预算数为44267.5,年末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别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上一年减少128017.94元,降低100%,其中办公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0元,劳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共计1个,采购预算金额1624050元,实际中标价1623500元,节约成本550元,节约率0.03%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399995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的0%;车辆类固定资产399995元,占资产总额100%

十、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绩效评价项目共计11个,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金额3610.87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 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林草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 12.00 分,评价得分9.39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 23.00 分,评价得分16.11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 33.00 分,评价得分 35.00 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 32.00 分,评价得分 27.83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88.33分,评价等级为良。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1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林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