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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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对城市建设、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堿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智慧化,推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负责组织行使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综合执法范

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开展县城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城市。负责县城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县城生态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依据政府授权,加强城市公共资源的综合开发、合

理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着力规范城市公共资源市场的统一有序。

7、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数据汇总统计工作以及公用事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

8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重要科技成果技术应用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

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纠察工作。

10、监督指导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

12、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行政编制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包括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群团办、人大办等科室)、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务室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为5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工人2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9971.36元;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127729.61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0859.25元。

二、收入决算表

工布江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9971.36元,比上一年增加472223.28元,增加11%;增加主要因为县城路灯夜景亮化公用电费;创建自治区卫生乡镇(县城)和村(居)经费等项目,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改委2021年度支出合计4127729.61元,比上一年增加196394.22元,增长5%,增加主要因项目、增加。其中:基本2400618.36元,占总支出的58.16%;项目支出1727111.25元,占总支出的41.84%。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8040.28元,占总支出的52.28%;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823.48元,占总支出的41.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865.85元,占总支出的3.1%。资本性支出120000元,占总支出的2.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935837.3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997元,占总支出的1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200元,占总支出的6.05 %;卫生健康支出327156元,占总支出的8.31%;城乡社区支出2696261.36元,占总支出的68.51%;住房保障支出244223元,占总支出的6.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29997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82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38200元,与上一年无差别。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2715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9900元减少157256元,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不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696261.3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290159.25元,增加593897.89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86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44223元,增加402005.64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0618.3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46206.28元,占总支出的93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412.08元,占总支出的6.4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2350元,比上一年增加18850元,增加139.6%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50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减少18850元,增加139.6%。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1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工布江达县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4412.08元,比上一年增加了41512.08元,增加36.77%。主要包括:办公费71227.08元,印刷费12737元,水费1000,电费3902元,差旅费596元,工会经费31900元,福利费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50 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工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1617101.96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157101.96元,占资产总额的71.55%;车辆类固定资产460000元,占资产总额28.44%

十、关于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城管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2.00分,评价得分7.00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23.00分,评价得分18.66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0.00分,评价得分30.00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5.00分,评价得分20.83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76.49分,评价等级为中。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年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