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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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案件;组织协调、监督监察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经济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2.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坚决打击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和毒品违法犯罪的这侦破工作。

3.强化队伍管理职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通过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体制。

4.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5.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行动。

6.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等。

7.制定出本年度公安局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物资装备;同时开展一系列的公安宣传工作。

8.制定本县公安工作规章制度

9.制定出本单位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公安队伍;检查、监督本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警察的一切活动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监督。

10.指导、维护道路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牌照和驾驶证管理工作。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等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县公安局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11个局机关机构: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局办公室(110指挥中心、政工人事科)、法制督察室、看守所、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

2、乡镇派出所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9个派出所:县城派出所、巴河镇派出所、仲莎乡派出所、错高乡派出所、朱拉乡派出所、江达乡派出所、娘浦乡派出所、金达镇派出所、加兴乡派出所

3、便民警务站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7个警务站:泉州路便民警务站、经一路便民警务站、解放路便民警务站、果林路便民警务站、步行街便民警务站、光明路便民警务站、双拥路便民警务站。

4、公安检查站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1个二级公安检查站:松多二级检查站。

5、寺庙警务室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设有2个寺庙警务室:日嘎寺警务室、拉如寺警务室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404755.93元,比上一年增加5743279.53元,增长6%;增长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89808347.78元,比上一年增加14953457.76元,增长19.98%。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404755.93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9808347.78元,比上一年增加14953457.76元,增长19.98%,增长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3979155.96元,占总支出的71.24%;项目支出25829191.82元,占总支出的28.76%。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60055.61元,占总支出的55.52%;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0360.24元,占总支出的19.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64627.39元,占总支出的9.87%;资本性支出13813304.54元,占总支出的15.38%。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1404755.93元,比上一年增加5743279.53元,增长6%,增长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808347.78元,比上一年增加14953457.76元,增长19.98%,增长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08347.7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6107.1元,占总支出的5.10%;卫生健康支出3156248.54元,占总支出的3.51%;公共安全支出75893242.14元,占总支出的84.51%;住房保障支出6182750元,占总支出的6.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576107.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576107.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增减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156248.5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156248.5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增减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75893242.1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75893242.1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增减

1、行政运行(项)。支出47506794.4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7506794.42元,增加307310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92%,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等。

2、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14210616.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210616.4元,增加5255394.3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8.69%,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等。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8537572.9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891907.2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18275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629600元,增加155315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3.5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79155.96元,比上一年增长4914837.7元,增长8.3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545113.61元,占总支出的80.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434042.35元,占总支出的19.4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693197.04元,比上一年增加712403.32元,增长16.13%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93197.04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公安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2434042.35元,比上一年增1178667.85元,增长10.4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固定资产总额50309757.97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25466617.71元,占资产总额的50.62%;车辆类固定资产8441426元,占资产总额16.78%;其他固定资产16401714.26元,占资产总额的32.6%。无形资产总额307880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404755.9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808347.7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60055.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0360.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64627.39元,资本性支出13813304.54元。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坚决确保全市社会局势的持续和谐稳定。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建设项目:

1、朱拉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35万元。

2、仲莎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40万元。

3、县城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256万元。

4、娘蒲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35万元。

5、错高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40万元。

6、江达乡派出所建设项目资金340万元。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智能安防设备采购安装资金项目2170348.31元。

2、巴河派出所、金达派出所购买办公设备资金项目195220元。

3、公安局购买同步录音录像审讯设备资金项目604100元。

4、报交通管大队购买查验设备费资金项目8527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3、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时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级别、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工)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决2021年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