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简介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举措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于2005年10月在县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新组建的非营利全额副科事业单位,坐落于果林路,是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儿童规划免疫实施与管理,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的公共卫生机构,也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培训和指导中心。
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大学本科18人,大专4人,后勤职工1人,高级工1人、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其中中级职称资质4人,初级职称17人。
中心内设办公室,流病计免科,结核病与麻风病防治科,慢性病与健康教育科,卫生监测科,地方病与病媒监测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和中心实验室等8个业务科室。
主要职责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贵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规污染物的检验;
(四)负费食源性疾病报告,食品风险监测、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农林环境卫生监测报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 负责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精神病患者的筛查、登记、治疗、随访管理和转诊等,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八) 负责辖区内性病、 艾滋病检测咨询,以及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干预检测。
(九)开展全县地方病的监测工作,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护性灭獭,和群众性健康教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掌握人群易感情况及有关基础资料,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相关明细表无数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760188.57元,比上一年增加1473263.05元,增长34.36%;增长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5921264.57元,比上一年增加2128998.85元,增长56.14%。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760188.5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921264.57元,比上一年增加2128998.85元,增长56.14%,增长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180604.78元,占总支出的70.60%;项目支出1740659.79元,占总支出的29.40%。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6203.37元,占总支出的64.77%;商品和服务支出562610.41元,占总支出的9.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138元,占总支出的5.15%。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453888.57元,比上一年增加1474152.23元,增长37.04%,增长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53888.57元,比上一年增加1737804.03元,增长31.86%,增长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3888.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096.61元,占总支出的6.4%;卫生健康支出4647790.96元,占总支出的85.2%;住房保障支出459001元,占总支出的8.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47096.6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43200元增加3896.6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14%。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647790.9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919700元减少1728090.9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9.18%。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900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71800元增加18720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8.8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0604.78元,比上一年增长646090.24元,增长15.4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69793.37元,占总支出的94.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0811.41元,占总支出的5.0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9757.59元,比上一年增加15612.74元,增长31.3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66%。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0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757.59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增加15612.74元,增长31.38%。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上一年增加0元,增长0%。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2个,支出总额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5001396.76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800000元,占资产总额的35.99%;车辆类固定资产500000元,占资产总额10%;其他固定资产2701396.76元,占资产总额的54.01%。
十一、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绩效评价项目共计11个,编辑绩效目标13个,涉及金额174.07万元,项目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2.00分,评价得分7.00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23.00分,评价得分15.84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5.00分,评价得分31.00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0.00分,评价得分26.10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79.94分,评价等级为中。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人民医院无重大项目。
十三、举措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