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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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文旅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工布江达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市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助推进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

(五)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六)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九)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

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查处和督办县

域内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本规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行政编制。

本方案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3月28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307796.73元,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支出合计18014927.74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307796.73元,比上一年减少264563.25元,减少1.94%。减少原因为专项减少。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14927.74元,比上一年减少5361722.84元,减少22.93%,减少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及项目减少、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588006.39元,占总支出的42.12%。项目支出10426921.35元,占总支出的57.8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88771.57元,占总支出的38.79%;商品和服务支出5108444.7元,占总支出的28.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6145元,占总支出的5.31%。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0029.0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59180.14元,占总支出的88.35%;社会保障和就业672441.76元,占总支出的3.97%;卫生健康支出431191.15元,占总支出的2.55%;住房保障支出867216元,占总支出的5.1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72441.7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51200元,增加121241.76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31191.15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94200元,增加36991.15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6721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40900元,增加426316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4959180.1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17612519.46元,减少2653339.32元,减少原因为专项经费。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8006.39元,比上一年增加1923509.41元,增加33.9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21416.57元,占总支出的94.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6589.82元,占总支出的5.39%。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41268.92元,比上一年增加87562.92元,增加163.04%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1268.92元,比上一年增加87562.92元,增加163.02% 。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1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比上一年增加87562.92元,增加163.02% ,2021年年初预算数141268.92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66589.82元,比上一年增加64797.05元,增加21.47%。主要包括:办公费102015.82元,印刷费64248,水费2896元,电费16214元,邮电费7586元,差旅费15730元,培训费700元,工会经费74600元,福利费1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0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文旅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固定资产总额2534564元。其中:房屋资产567064元,占资产总额的22.37%;车辆类固定资产1,967,500.00元,占资产总额的77.63%。

九、政府采购情况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采购6笔,实际完成采购6笔,财沟率达到100%,计划采购金额3888200.12元,实际采购金额3856113.12元,节约了32087元。

十、决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2.00分,评价得分9.00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23.00分,评价得分18.01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0.00分,评价得分30.00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5.00分,评价得分33.00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90.01分,评价等级为优。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文旅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举借债务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乡社区工作发生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