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工布江达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林芝市住房政策,拟订全县住房政策。根据自治区、市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县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11)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住建局内设机构包括房管科、质安科、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 县住房和城多建设局行政编制。
第五条 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十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二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749891.82元,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合计44480705.29元,主要为结转结余。
二、2021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749891.82元,比上年减少60818640.96元,减少81.56%,减少原因为项目及经费减少。
三、2021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4480705.29元,比上一年增加6193844.2元,增长16.18%,增加主要因为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77604.03元,占总支出的7.81%;项目支出41003101.26元,占总支出的92.1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9167.87元,占总支出的7.19%;商品和服务支出17622629.74元,占总支出的3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857元,占总支出的0.58%;资本性支出23399050.68元,占总支出的52.6%;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6827.7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8146001.24元,占总支出的36.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59.6元,占总支出的1.29%;卫生健康支出182100元,占总支出的0.81%;住房保障支出13770166.91元,占总支出的61.5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8,559.6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53000元,增加35559.6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2,100.00元,比2020年年初决算数182100元,年初预算相等无差异。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8856856.48元,比2020年年初决算数32148780.19元,减少3291923.71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5,153,189.21元,比2020年年初决算数7796716.5元,增加7356472.71元,完成主要原因为增加项目。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7604.03元,比上一年增加728071.25元,增加26.4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82624.87万元,占总支出的94.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979.16元,占总支出的5.6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1436元,比上一年增加8589万元,增加37.59%,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436.00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1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2021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无差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住建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94979.16元,比上一年增加2913.43元,减少1.52%,主要包括:办公费75758.16元,印刷费2780元,电费4061元,取暖费17344元,差旅费1900元,劳务费24000元,工会经费36900元,福利费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36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工布江达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67,583,739.00元。其中:固定资产67,583,739.00元,占资产总额的100%。
九、政府采购情况
工布江达县住建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决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3.00分,评价得分9.00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22.00分,评价得分17.73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2.00分,评价得分26.00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3.00分,评价得分22.18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74.92分,评价等级为中。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工布江达县住建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举借债务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乡社区工作发生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