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5个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按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址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3.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消理、备案审查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7.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布江达片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
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负责司法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1.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编制包括普法办、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大队等5个内设机构。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39万元,增长8.44,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2.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8万元。
二、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2年工布江达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82.9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45.39万元,增长8.44%。主要包括:基本支出582.9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45.39万元,增长8.44%,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582.99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60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2.14%;商品和服务支出45.39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51.6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0.52%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3.8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7.73万元,增长29.57%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8.01万元,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86万元,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2.2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5.94万元,增加43.85%。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1.51万元,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14万元,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64万元,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5.1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82万元,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关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4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五、关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平衡
七、关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5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8万元。
八、关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99万元,具体如下:公共安全支出451.65万元,占总支出的77.47%;卫生健康支出33.87万元,占总支出的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9万元,占总支出的5.8%;住房保障支出45.18万元,占总支出的7.7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39万元,与上一年相同。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34.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48.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23%。固定资产净值总额380.1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88.74%。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价值300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78.91%;车辆净资产价值70.7万元,车辆原值价值70.7万元,车辆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6.28%;其他固定资产净值33.8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39.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8.91%。共有车辆3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2年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2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2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司法局2022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