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部门预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纳入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林芝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委内设机构包括县纪委监委综综合办公室、信息中心、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室、审查调查室等 6 个职能科室。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部门预算分析
一、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8.35万元,减少21.38%,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8.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8.35万元,减少21.38%,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53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96万元,占总支出的77.02%,卫生健康支出24.03万元,占总支出的6.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占总支出的9.55%;住房保障支出29.49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8.35万元,减少21.38%,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8.35万元,减少21.38%,主要包括:基本支出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9.35万元,减少16.6%,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98.53万元,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8.35万元,减少21.38%,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主要包括:基本支出398.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9.35万元,减少16.6%,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基本支出398.53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4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0.44%;商品和服务支出38.09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5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基本支出398.53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4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0.44%;商品和服务支出38.09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5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4.0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41万元,减少23.57%。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0.3 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3.08万元,减少13.17 %。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7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33万元,减少53.7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8.0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5.73万元,减少17.73%。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7.3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5.66万元,减少13.16%。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23 万元,增加95.83%。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减少12.96%。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9.4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6.23万元,减少17.44%。
六、关于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0万元。
八、关于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6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八、关于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九、关于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0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71万元,减少1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2年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2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将对上一年部门预算做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做2022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次年上旬根据已经上报的2022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2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察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