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标准,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冬虫夏草采集活动、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地方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自治区和林芝市资金、县本级投资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14.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为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贡献力量。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7个,包括森林公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工作站、花卉苗木培育中心、草原监理站、虫草办。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9948.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0.17万元、上年结转1848.1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5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07.06万元,农林水支出494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1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9948.28万元,同比减少976.28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48.12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0.17万元,占81.42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9948.28万元,同比减少976.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41万元,占6.3%;项目支出9321.87万元,占93.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48.28万元,同比减少976.2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0.17万元、上年结转1848.1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5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07.06万元,农林水支出494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48.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76.28 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4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942.54万元,占4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6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36.8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49.51万元,占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51.61万元,占2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预算数为4942.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71.54万元,减少29.8%。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59.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35万元,增加32.6%。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增加导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2万元,增加30.77%。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增加导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3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11万元,减少28.2%。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减少导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8.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13万元,减少74.3%。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增加导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8.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81万元,增加23.85%。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增加导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9.5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61万元,增加33.55%。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公积金缴费标准增加导致。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预算数为2151.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98.39万元,减少36.69%,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9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基本工资90.52万元、津贴补贴286.63万元、奖金3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9.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3万元(失业保险1.04万元、工伤保险0.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5万元、住房公积金49.51万元。
公用经费4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95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3万元、工会经费8.48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7.5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单位)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01万元,增加31.3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底,没有采购预算,特此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其他用车 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途的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专用设备。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7473.4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039.87万元,地方资金4433.59万元,分别是:森林防火工作经费,资金309万元;工布江达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经费,资金39.86万元;工布江达县乡村“四旁”植树专项资金485.33万元;中央财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170.43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386.32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0.23万元;第三批西藏专项农牧林水项目中央基建投资(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151.61万元,工布江达县邦杰塘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为653.65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为717.83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资金为1239.5万元,工布江达县县城苗圃围墙重建项目资金为300万元,工布江达县巴错路沿线绿化项目资金为1000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没有扶贫资金经费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扶贫资金经费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截止2023年1月底,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