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西藏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各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我县政法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8)监督和支持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工布江达县法学会。
(11)完成县委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建警办公室、双联户办公室、扫黑办等职能科室。
没有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476.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8万元、上年结转13.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7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76.04万元,同比增加86.8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其中:上年结转13.24万元, 占2.78%;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8万元,占97.2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76.04万元,同比增加86.83 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9.6万元,占52.43%;项目支出226.44万元,占47.5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6.04万元,同比增加8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62.8万元、上年结转13.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6.83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82万元,占8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万元,占4.72%;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19.77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93.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79万元,下降5.75%。主要是运行效率提高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26.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14万元,上升5.43%。主要是党内事务业务量增加导致。
3.社会保障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2.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4%。主要是基数变动。
4.社会保障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6.43%。主要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上升100%。主要是人员变动。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2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1万元,下降18.35%。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0.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万元,下降11.56%。主要是社保缴费标准上升导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9.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无差别。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5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162.99万元(基本工资33.84万元、津贴补贴117.74 万元、奖金11.4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2.2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9万元(失业保险0.04万元、工伤保险0.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2万元、住房公积金19.77万元。
公用经费18.0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18.07万元(办公费4.3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1.1万元,压缩2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减少。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68万元,降低16.92 %。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2022 年也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其他用途车辆 1 辆,其他用途车辆为单位公务用途。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资金213.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6万元,地方资金207.2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3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