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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二〇二十一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林芝市住房政策,拟订全县住房政策。根据自治区、市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县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11)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13)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工布江达县住建局内设机构包括房管科、质安科、办公室。

没有需要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3723.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0.08万元、上年结转1443.31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39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28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280.08万元,同比增加175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其中:上年结转1443.31万元, 63.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6.77万元,占36.7%。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3723.39万元,同比增加1948.0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73.72万元,占10.03%;项目支出3349.67万元,占89.9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3.39万元,同比增加194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280.08万元、上年结转1443.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96.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3.3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848.0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金额用于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1万元,占0.89%;卫生健康支出824.23万元,占22.13%;城乡社区支出2396.58万元,占64.36%;住房保障支出441.19万元,占11.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28万元,占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32.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7万元,上升15.35%。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提高导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减少33.33%。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减少导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15万元,减少39.47%。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减少导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4.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6万元,减少43.84%。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减少导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2万元,上升2.07%。主要是人员调整和社保缴费标准提高导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83万元,比2022无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预算数为33.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62.99万元,降低93.19%。主要是疫情结束,相关社区管理服务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预算数为293.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19万元,上升6.6%。主要是服务内容细化,服务范围扩大导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建设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预算数为585.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55万元,减少2.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预算数为1300.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90.9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预算数为363.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3.84万元,增加159.26%。主要是原项目支出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预算数为39.1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36万元,上升344.6%。主要是住房保障项目支出增加。

13.住房廉租房支出(类)住房廉租房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预算数为10.98万元,比2022无支出无法对比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06万元,上升17.54%。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公积金缴费标准提高导致。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预算数为28.28万元,比2022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7.8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347.81万元(基本工资60.13万元、津贴补贴158.87万元、奖金1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2.8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27万元(失业保险0.04万元、工伤保险0.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7.2万元。

公用经费25.9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91万元(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9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0.79万元、工会经费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 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  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增加1.5万元,压缩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效率提高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保有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单位)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增加80.8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效率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无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途的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专用设备。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3.00分,评价得分7.00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22.00分,评价得分18.00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2.00分,评价得分27.00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3.00分,评价得分29.00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81.00分,评价等级为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没有扶贫资金经费安排的支出,2022年也没有扶贫资金经费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截止20231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工布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