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工布江达县文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统一领导。
(2)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3)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市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4)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助推进林芝国乐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艺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
(6)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
(8)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9)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10)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艺术创作生产,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查处和督办县域内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11)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2)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3)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县文旅局内设机构包括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文物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178.9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33万元、上年结余444.6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5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178.98万元,同比减少15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其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34.33 万元,占79.59 %;上年结余444.65万元,占20.41%。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2178.98万元,同比减少15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及结转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22.12 万元,占33.14 %;项目支出1456.86万元,占 66.8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78.98万元,同比减少15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734.33万元;上年结余444.6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6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6.95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8.9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56.76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余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9.94万元,占92.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65 万元,占3.2 %;卫生健康支出 42.44 万元,占1.95 %;住房保障支出 56.95 万元,占 2.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预算数为 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1.75 万元减少86.29 %。主要是其它文化和旅游项目减少。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预算数为 96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15.6万元,增加 19.4%。主要是群众文化项目支出增加。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53.0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43.43 万元,增加 8.52 %。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预算数为 48.64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5万元,增加5.44 %。主要是艺术表演团体的项目支出增加。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预算数为816.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984.79万元。主要是旅游宣传支出的项目减少。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物(款)文物保护(项)预算数为3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3.79万元,增加 14.46 %。主要是文物保护项目的支出增加。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预算数为425.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6.6 万元,减少37.61 %。主要是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的项目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68.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16 万元,增加15.44 %。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74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加 7.24 %。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44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3万元,减少40.54 %。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数变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9.49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4.84 万元,增加 104.08 %。主要是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32.95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增加 2.17 %。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动。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之初(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6.95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8.52万元,增加 17.59 %。主要是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2.1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2.12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670.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8.4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8万元(失业保险0.74万元、工伤保险0.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82万元、住房公积金56.95万元。
公用经费 51.6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万元)、工会经费9.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增加1.1万元,12.64%。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2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且我部门(单位)2022年度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3年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3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将对上一年部门预算做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做2023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次年上旬根据已经上报的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3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3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