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为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内。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拟定本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县环境功能区划;执行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域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县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自治区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本县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对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票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全县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组织指导城镇和农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无政府性基金)
第二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2023年度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环保局收支总预算 5614.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4.49万元、上年结转599.62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5614.1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614.11万元,同比增加2769.5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 599.62 万元, 占总收入10.68%;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4.49万元,占 89.31%。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5614.11万元,同比增加2969.5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912.18万元,占总支出的69.68%,污染防治支出98.57万元,占总支出的 1.75 %;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426万元,占25.4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77.3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14.11万元,同比增加2769.5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上年结转 599.62万元;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912.18万元,占总支出的69.68%,污染防治支出98.57万元,占总支出的 1.75 %;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426万元,占25.4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77.3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4.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69.56万元,主要原因:节能环保支出比上一年有所增加,导致支出预算比上一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912.18万元,占总支出的69.68%,污染防治支出98.57万元,占总支出的 1.75 %;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426万元,占25.4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77.3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912.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1067.63万元,上升 27.28%。主要是2023年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2.污染防治(水体)(项)支出预算数为98.57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6.43万元,下降 229.7 %。主要是2023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支出减少。
3.自然生态保护(项)预算数为1426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增加1414.58万元,上升99.19 %。主要是2023年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减少。
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预算数为177.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72.34万元,下降 97.16 %。主要是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环保局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环保局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环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3年环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环保局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环保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环保局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7个,资金 5014.49万元。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 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 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