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医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医保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医保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医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布江达县医疗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财务室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保密、机关安全保卫、会务、机要、督查督办、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会议材料、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会提案的协调办复工作;负责局班子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提交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贯彻落实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2、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制定规范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个人账户划拨支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与绩效考核、预算管理、费用审核和与结算支付、医药目录更新维护等业务操作。
3、财务室
主要承担城乡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及生育保险报销、订购书籍、公车使用监督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医保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三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医保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592.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9万元、上年结转21.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92.56万元,同比增加226.31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21.87万元, 占3.69%;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0.69万元,占 96.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592.56万元,同比增加 226.3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2.69 万元,占40.95 %;项目支出349.87万元,占59.0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92.56万元,同比增加 226.3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70.69万元、上年结转 21.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49.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6.31万元,主要原因: 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9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占3.96%;卫生健康支出549.89万元,占 92.79%;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占3.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23.02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9.83万元,上升 42.7%。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0.15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0.01万元,下降 6.6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没有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33万元,比2023 年执行增加0.19万元,上升57.57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19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2.1万元,上升 65.83%。主要是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68万元,比2022年执行减少0.52万元,下降 0.3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60 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152.83万元,上升 22.47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1.08 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3.91万元,上升 35.28 %。主要是2023年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85.75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73.43万元,上升39.53 %。主要是2023年行政运行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预算数为21.87 万元,比2022年执行减少28.13万元,减少128.6 %。主要是2023年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9.17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8.39万元,上升43.76%。主要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92.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6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157.8万元(基本工资33.91万元、津贴补贴111.99万元、奖金11.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3.0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0.33万元、工伤保险万元0.15万元)0.48万元、住房公积金17.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万元。
公用经费 16.7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万元(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 0.5 万元,上升 1.7 %,主要原因是 2023年公务接待费及公务接待费增加 。
2023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3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医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7.69万元,上升45.91 %。主要原因是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采购预算,特此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特此说明。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3 个,资金32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万元,地方资金 328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3年1月25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