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西藏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各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我县政法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8)监督和支持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工布江达县法学会。
(11)完成县委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
没有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三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
中共西藏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765.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9万元、上年结转25.1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6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765.08 万元,同比增加287.58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 25.19 万元,占 3.3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39.9 万元,占 96.71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765.08 万元,同比增加287.5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374.71 万元,占 48.98 %;项目支出 390.38万元,占 51.02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65.08 万元,同比增加287.58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739.9 万元、上年结转 25.19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0.19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2.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7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3.0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8.56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5.08 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287.58万元,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5.0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0.19 万元,占 86.29 %;公共安全支出 12.5 万元,占 1.6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74 万元,占 5.33 %;卫生健康支出 23.09 万元,占 3.02 %;住房保障支出 28.56 万元,占 3.7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82.3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10.85万元,增加64.65%。主要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77.8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29.15万元,上升51.93%。主要是党内事务业务量增加导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预算数为12.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2.5万元,上升100%。主要是机构改革,其他国家安全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0.7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4.85万元,上升57.36%。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4.7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87万元,上升64.71%。主要是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8.33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19万元,上升64.55%。主要是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8.5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64.43%。主要是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6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235.64万元(基本工资49.18万元、津贴补贴168.33万元、奖金1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0.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34万元(失业保险0.08万元、工伤保险0.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28万元、住房公积金28.56万元。
公用经费25.0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25.06万元(办公费0.9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劳务费1.68万元、工会经费4.89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0.3万元,至增长1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增加。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4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2024年也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2万元,增长58.01%。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2024年也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其中其他用途车辆 1 辆,其他用途车辆为单位公务用途。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个,资金365.1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365.19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度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2024年也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七)本单位截止2025年1月24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政法委2025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