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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基本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林芝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线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全县企业在县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等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抽查工作。组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县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执行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部门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县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8)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9)负责药品(零售)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

20)负责医疗器械(一类)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行政许可及备案。

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23)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2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巴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 个机构、 0  个处(详细到   个二级单位、  0 个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534.44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8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资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20.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534.44  万元,同比增加68.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20.64 万元,占总量的 3.86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13.80  万元,占总量的 96.14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总量的 0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总量的  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534.44  万元,同比增加 68.13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56.35   万元,占总量的 85.39  %;项目支出  78.09 万元,占总量的  14.6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总量的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34.44  万元,同比增加68.1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13.8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20.64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1.85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3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8.2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99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4.44   万元,2024 年执行数增加  68.13 万元,主要原因: 人员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34.4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1.85  万元,占78.93 %;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2 万元,占 9.23 %;卫生健康支出28.28万元,占 5.29%;住房保障支出34.99万元,占 6.5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0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预算数为71.11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39.11万元。主要是食品安全监管需求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预算数为6.23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1.23万元。主要是质量安全监管需求费用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5.8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 0.33万元。主要是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22.4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29 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4.9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0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56.3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26.39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63.12万元、津贴补贴202.89万元、奖金2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9.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87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75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 0  万元、住房公积金3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29.96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0.1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8.0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公务通讯补贴0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万元、食堂补助0万元、邮寄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5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车辆保险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7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保持稳定

2025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4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2024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我部门(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且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我部门(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并且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也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9.96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 1.9 万元,增长 6.77 %。主要原因是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公务用车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7 个,资金 57.45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地方资金 57.45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资金 0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51月底,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特此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本单位截止20241月底,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2: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