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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122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司法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司法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址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2.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协助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部门队伍建设。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4.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布江达片区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司法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8.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9.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县司法局预算编制包括依法治县办、普法办、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大队6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6.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2.05万元,减少18.8%,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年结转结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0.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4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7万元。

二、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786.27万元,同比减少18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调出7人,调入6人,1人因病死亡,人员减少。其中:上年结转15.4万元, 占2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0.87万元,占9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786.270万元,同比减少18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调出7人,调入6人,1人因病死亡,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48.87万元,占82.5%;项目支出  137.4万元,占17.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6.27万元,同比减少18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调出7人,调入6人,1人因病死亡,人员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70.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15.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6.27万元,2024 年执行数减少182.05 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调出7人,调入6人,1人因病死亡,人员减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6.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25.45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39.67万元,占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8万元,占9.2%、住房保障支出49.07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预算数为488.0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25.54万元,下降5 %。主要是拨款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4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08.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公用经费39.9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一年预算数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9.9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69万元,降低8.5%。主要原因是2025年对比2024年人员减少,因此拨款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月底,工布江达县司法局资产总额21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57.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3%。固定资产净值总额161.3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73.7%。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价值64.07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39.7%;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车辆净资产价值18.01万元,车辆原值价值66.70万元,车辆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1.2%;其他固定资产净值79.3万元,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49.1%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2024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2025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5122日,工布江达县司法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草案报表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