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年1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预算数据分析
一、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收支总体情况
二、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收入总体情况
三、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独立核算单位1个。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2)承办我县党代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3)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4)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5)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考察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委、县政府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 审批等事项;指导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驻县中(区)直单位科级领导班子;
(7)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8)拟订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负责管理全县干部的档案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9)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公务员的奖励、惩戒、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我县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自治区、市党校和行政学院(校)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争取对口支援省市的大力支持,利用其优势培训资源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 检查,指导、协调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1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我县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完善全县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13)贯彻执行中央、 自治区和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4)统一管理我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15)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16)审核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7)负责县直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文件中涉及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
(18)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 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我县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县组织史、组织志、机构编制志资料收集编写工作;
(21)负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和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2)承办县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工布江达县委员会组织部内设机构包括:编办、综合办、公务员局、档案室、驻村办、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总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7037.5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4.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73.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5.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7万元、农林水支出13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7037.59 万元,同比减少157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融合情”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2025年未安排。其中:上年结转473.38万元,占6.73%;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4.21万元,占93.27%;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7037.59万元,同比减少157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融合情”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2025年未安排。其中:基本支出1114.93万元,占15.84%;项目支出5922.66万元,占84.1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37.59万元,同比减少157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融合情”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2025年未安排。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564.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473.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5.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7万元、农林水支出13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64.21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127.8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有2024年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等项目资金,2025年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64.2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5.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7万元、农林水支出13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870.1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98.5万元,增长12.77%。主要是2025年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多。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57.21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55.21万元,增长超过100%。主要2025年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多。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5672.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41.78万元,增长22.5%。主要2025年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多。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公务员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6万元,增长超过100%。主要2025年增加发放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金和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预算数为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超过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补助激励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补助(项)预算数为97.4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41万元,增长2.54%。主要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2.0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增长2.47%。主要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62.2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62.26万元,增长100%。主要2025年功能科目变动。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预算数为131.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100%。主要2025年增加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预算数为5.0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405.88万元,下降99.79%。主要2025年功能科目变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82.5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74万元,增长2.15%。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98万元、津贴补贴433.26万元、奖金46.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7.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0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37万元、住房公积金82.59万元。
公用经费6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7.5万元、工会经费14.23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7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头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出差用途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3个,资金6564.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6564.2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