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布江达县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工委办发[2020]35号)精神,工布江达县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设稽查队。
二、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林芝市有
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
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线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
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
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
一
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牧民专
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地区)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
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
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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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
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
一
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
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
一
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
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
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
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全县企业在县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
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
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
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
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等全
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
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抽查
工作。组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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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
组织实施。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
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县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
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
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
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
置和风险预警、风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
一
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
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
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
一
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
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
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执行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
一
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
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
一
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
一
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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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
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
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部门规章,组织起草
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县监督管理政策规
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
政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8)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
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
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9)负责药品(零售)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
(20)负责医疗器械(
一
类)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行
政许可及备案。
(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
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
监督管理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
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
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
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
工布江达县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23)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
织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
监督实施。
(2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安全宣
传、教育培训。
(2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巴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
队、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22 年编制人员 10 人,2022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 19 人,其中:行
政人员 13 人、非参公事业人员 5 人,公益性岗位 1 人。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品药监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82053.83元,工布江达县品药监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90803.83元,年初结转结余8750元,主要为2020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二、2022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计5382053.83元,比上一年减少1383831.17元,减少20.45%;减少主要因为单位专项经费减少。
三、2022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90803.83元,比上一年减少1436961.17元,减少21.04%;减少原因主要为专项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64057.18元,占总支出的99.50%。项目支出26746.65元,占总支出的0.5%。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7740.40元,占总支出的90.48%;商品和服务支出356739.43元,占总支出的6.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324.00元,占总支出的2.9%。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0803.8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4970.22元,占总支出的7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211.00元,占总支出的9.74%;卫生健康支出302814.61元,占总支出的5.62%;住房保障支出327808.00元,占总支出的6.0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25211.0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82100.00元,增加43111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2814.61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02700.00元,增加114.61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5317482.17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757200.00元增加1560282.1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1.53%。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7808.0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84600.00元,减少5679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人员。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4057.1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34064.40元,占总支出的93.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9992.78元,占总支出的6.1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5812.43元,比上一年增加864.53元,增加1.33%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812.43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增加864.53元,增加1.33 % 。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2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比上一年增加864.53元,增加1.33%,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5812.43元,2022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无差别。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29992.78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8745.25元,增长13.30% 。 主要包括:办公费91624.39元,电费1591.68元,差旅费2880.00元,工会经费65000.00元,福利费1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812.43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713.28元,水费支出1000元,印刷费支出8071.0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国安委共有车辆2辆。固定资产总额470000.00中:房屋类固定资产0元,车辆类固定资产4700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0。
九、政府采购情况。
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金额267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2020 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21 年明厨亮灶联网监管系 ,统搭建费用及系统年费、电费,2021 年创建自治区卫生乡镇 (县城)和村(居)经费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 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2年工布江达县食品药监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举借债务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林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