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本级决算。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5个,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派出法庭3个,包括巴河法庭,错高法庭,加兴法庭。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4664319.31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增加了1791983.46元,增长了13.92%,主要原因为工资基数增加,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财政拨款增加;支出共计14664319.31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增加2229883.54元,增长了17.93%,增长原因为资金划转,年底无结转资金,剩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
二、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共计14664319.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4319.31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支出共计14664319.31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增加2229883.54元,增长了17.93%,增长原因为资金划转,年底无结转资金,剩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其中:基本支出11002951.22元,占总支出的75.03%;项目支出3661368.09元,占总支出的24.97%。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60652.08元,占总支出的69.97%;商品和服务支出3558372.23元,占总支出的24.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元,占总支出的0.07%;资本性支出支出835295元,占总支出的5.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368867.23元,比上一年增加1903555.75元,增长了15.27%,增加原因主要为工资基数增加,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财政拨款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664319.31元,比上一年增加2625903.55元,增长21.81%,增长主要原因为资金划转,年底无结转资金,剩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4319.3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971096.87元,占总支出的8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420.92元,占总支出的6.8%;卫生健康支出568685.52元,占总支出的3.88%;住房保障支出1127116元,占总支出的7.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年初预算为1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109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支出经费预算在行政运行,决算放在住房保障支出等。
1.行政运行(项)支出8289728.78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65.58万元,增加63392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8%,主要因为工资基数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87199.6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87199.64元,主要为年初结转资金项目支出。
3.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3594168.45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10.02万元,减少2506031.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2%,主要为项目支出用年初结转资金较多,年底项目资金未用收回。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42万元,支出决算为997420.92元,完成年初预算13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后基数调整。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89003.6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3.43万元,增加25470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9%。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236.2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7万元,增加15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46%。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6181.08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92万元,减少301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9%。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868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4%,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比例调整、人员减少。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4681.48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91万元,增加25581.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1%。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54004.0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9.93万元,增加54704.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1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147.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后基数调整。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7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6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35044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02951.2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70652.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2299.14元,占基本支出的6.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61368.0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45400.00元,比上一年增加295828.89元,增加197.78%,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公车购置一辆,经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1200元,占“三公”经费的0.27%,比上一年减少29元,减少2.36%;2022年共接待1次,共接待8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4200元(146200元为公用经费、298000元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占“三公”经费的99.73%,比上一年增加295857.89元,增加199.4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200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91%,公务用车购置298000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09%。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17.54 |
44.54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2.92 |
0.12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4.62 |
44.42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
14.62 |
14.62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29.80 |
占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
4.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32299.14元 ,较上年增加26528.03元。其中办公费28144.68元、印刷费15005元、手续费88.50元、水费1000元、电费66638.96元、邮电费46280元、取暖费72160元、差旅费7970元、维修(护)费28240元、公务接待费1200元、专用材料费1630元、劳务费159600元、工会经费128700元、福利费1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42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年初无预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开展各项财务报销、做账等工作,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万元。同时根据内控制度,“三重一大”及“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资金的支出与管理,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类)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款)诉讼费(项)。缴入本级国库766355.17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类)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款)其他缴入国库的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缴入本级国库44699.01元。
3.罚没收入(类)一般罚没收入(款)法院罚没收入(项)。缴入本级国库3719616.75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利息收入(款)其他利息收入(项)。缴入本级国库4791.70元。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2年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法院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法院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