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党政综合办、政务综合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财务室、)下设三个事业编制机构(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对城市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度化、规范化、智慧化,推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负责组织行使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综合执法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开展县城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城市。负责县城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县城生态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依据政府授权,加强城市公共资源的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着力规范城市公共资源市场的统一有序;
(7)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数据汇总统计工作以及公用事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
(8)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重要科技成果技术应用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纠察工作;
(10)监督指导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组织机构情况
工布江达县城管局设置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中队和环卫中队,共3个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行政编制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包括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群团办、人大办等科室)、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务室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为5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320595.56元;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320595.5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320595.56元,,比上一年增加500624.2元,增加13.11%;增加主要因为县城排污口封堵及清理、垃圾平整项目,县城亮 化工程维护费;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320595.56元,比上一年增加192865.95元,增加增加主要因为县城排污口封堵及清理、垃圾平整项目,县城亮化工程维护费。其中:基本支出2171830.75元,占总支出的5027%;项目支出2148764.81元,占总支出的49.73%。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0930.8元,占总支出的50.25%;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930.94元,占总支出的26.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5852.02元,占总支出的13.33%;资本性支出409881.8万,占总支出的9.4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320595.5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699.36元,占总支出的5.46%;卫生健康支出103472.9元,占总支出的2.39%;节能环保支出198800元,占总支出的4.6%;城乡社区支出3650819.3元,占总支出的84.49%;住房保障支出131804元,占总支出的3.0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5699.36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7100元增加58599.36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3472.9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11400元减少7927.1元,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不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9880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650819.3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531100元增加1119719.3元,主要原因为国资委县流浪犬收容基地建设项目实施。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180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元。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1830.75元,比上一年减少228787.61元,减少9.5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76888.8元,占总支出的95.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941.95元,占总支出的4.3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4941.95元,比上一年减少59470.13元,减少38.51%。主要包括:办公费29743.97元,电费7677.98元,差旅费5320元,工会经费23700元,福利费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工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617101.96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157101.96元,占资产总额的71.55%;车辆类固定资产460000元,占资产总额28.45%。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2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10个,编制项目10个,涉及资金2148800元,主要用于县城亮化工程维护费、县城排污口封堵及清理、垃圾平整项目等经费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 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2年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