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年12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基本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乡村振兴局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部署,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建设,加强过硬乡村振兴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完成“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目标。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分析发展与保护关系,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和保护中发展目标。
(4)加强对全县各项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检查,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5)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乡村振兴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6)监督和支持我县乡村振兴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乡村振兴上下密切配合,确保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目标。
(7)完成县委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组织机构情况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设置办公室、数据统计办(指挥
部)、项目办(产业组)、财务室、三岩办等五个内设机构。
3.部门人员情况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 2023 年末机关人员编制为6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收入合计357610438.84元,比上一年增加45031726.41元,增加14.41%;增加主要因为整村推进建设类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年初结转结余9,787,777.32元(无对比2022年)。支出合计367398216.16元,比上一年增加54,666,127.73元,增长17.48%。增加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共计0万元。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357610438.8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结余9,787,777.32元。
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总计5378278.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7998.31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99.8%,比2022年增加761945.98元,同比增长16.54%,同比增长主要原因双联户户长补助资金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10280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0.2%,比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多10280元,同比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为2022年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7398216.16元,比上一年增加54,666,127.73元,增长17.48%。增长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65710.53元,占总支出的0.81%;项目支出364432505.63元,占总支出的99.2%。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2239.41元,占总支出的0.78%;商品和服务支出7479956.03元,占总支出的2.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6102.01元,占总支出的0.94%;资本性支出350958408.71,占总支出的95.53%。对企业补助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398216.1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366628060.28元,占总支出的9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53.94元,占总支出的0.09%;卫生健康支出177784.94元,占总支出的0.05%;住房保障支出265017元,占总支出的0.07%.
(一)农林水支出366628060.28元,比2022年增加 员,同比增长%,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53.94元,比2022年增加 员,同比增长%,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
(三)卫生健康支出177784.94元,比2022年增加 员,同比增长%,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
(四)住房保障支出265017元,比2022年增加 员,同比增长%,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8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7398216.16元(表Z05-1),比上一年增加54666127.73元;增加17.48%,增加原因主要为项目经费支出。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62239.41元,占总支出的0.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7479956.03元,占总支出的2.0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资本性支出350958408.71,占总支出的95.53%,主要为项目支出等。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4000元,比上一年减少5992.49元,降低19.98%。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减少5992.49元,降低19.98%,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4000元,2023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无差别。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70791.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790元,水电费7238.94元,邮电费4210元,差旅费22232元,工会经费38893元,福利费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39827.18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年底,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36123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81230元,占资产总额的50.17%;车辆类固定资产180000元,占资产总额49.83%。
十、决算绩效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绩效评价项目共124个,编制绩效目标124个,涉及金额42030.64万元。主要用于整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藏猪养殖扩繁基地建设项目 、庭院整治改造建设项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等农林水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 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 12.00 分,评价得分7 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 28.00 分,评价得分14 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 30分,评价得分26 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0 分,评价得分 27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 74 分,评价等级为合格。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乡村振兴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林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