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3 年 12月 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编制范围(挂牌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局、物资和粮食储备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
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2.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分析形势,突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在调查研究上出成果、出特色,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
3.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4.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5.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
8.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9.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配合市境内区域铁路和民航的建设协调工作。
10.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相关能源政策、措施。负责县本级能源的行业管理。按照权限提出能源发展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承担全县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11.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县储备品种名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2.管理县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市在我县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3.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拟定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14.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
15.提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牵头组织招商引资政策修订、发布和招商引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统筹管理、信息发布、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协调、洽谈对接、签约落实、成果统计,组织开展县政府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指导乡(镇)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16.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经济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17.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坚持市场监测周报告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在市场上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便掌握主要商品价格趋势及市场动态和情况;密切关注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有关市场价格稳定的措施及时有效的实施。
18.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编制范围(挂牌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局、物资和粮食储备局)。(三)人员构成情况
2023年实有年末在职人员15个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人员1人,工人2人。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72216.75元,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72216.75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641292元)比2022年减少了2259865.4元。减少13.75%;减少主要原因项目减少,项目管理费减少,2022年初结转和结余为542790.41元。支出合计14172216.75元,年末结转结余为0元。支出合计比2022年减少了2259865.4元,减少13.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管理费减少。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72216.75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641292元)比2022年减少了2259865.4元。减少13.75%;减少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72216.75元,比上一年减少2259865.4元,减少13.75%,减少主要因项目减少。其中:基本4183554.49元,占总支出的29.51%;人员经费支出3919717.93元,占总支出的27.661%;项目支出9988662.26元,占总支出的70.4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8317.93元,占总支出的27.71%;商品和服务支出6778920.65元,占总支出的27.83%;资本性支出3464978.17元,占总支出的24.44%。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9702077.56元,比2022年减少了6187214.18元,同比减少了38.94%,同比减少原因为林芝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减少。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2216.75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70207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8.46%,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了4615542.27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林芝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459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15%,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了78798.34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2792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3%,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43280.55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12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68.27%,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73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298378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1.05%,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647506.07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3554.49元,比上一年减少11705737.2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19717.93元,占总支出的93.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3836.56元,占总支出的6.3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9878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因公出国无。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78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3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比上一年增加15274.42元,增加66.1%,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9878元,2023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无差别。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63836.56元,比上一年减少了74966.7元,减少77.87%。主要包括:办公费50635.32元,电费10126.84元,邮电费4983元,差旅费2594元,工会经费54499.5元,福利费8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7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332.9元,水费支出1000元,印刷费支出4232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截止2023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555800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5010000元,占资产总额的90.14%;车辆类固定资产548000元,占资产总额9.85%。
十、政府采购情况。
(三)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一、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3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19个,编制项目19个,涉及资金9988662.26元,主要用于高原炊具、电子政务外网、就在物资储备资金等经费支出。我单位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 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重大项目
十三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举借债务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招商引资支出,指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