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 年 12月 9日
目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对城市建设、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智慧化,推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负责组织行使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综合执法范
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开展县城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城市。负责县城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县城生态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依据政府授权,加强城市公共资源的综合开发、合
理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着力规范城市公共资源市场的统一有序。
7、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数据汇总统计工作以及公用事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
8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重要科技成果技术应用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
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纠察工作。
10、监督指导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范围内城区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范围内城市生活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城市露天焚烧落叶等城市烟尘污染和城市恶臭污染等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县城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县城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四)与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县城范围内违规取土,违法侵占河道,违规取水等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县水利局配合指导做好相关线索提供和取证工作。
(五)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1个,包括城管监察大队。
2.人员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5名,公益性2人,聘用人员11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总计6135559.82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34145.14元),比2022年增加1814964.26元,同比增加26.51%,增加主要因为2023年年初有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合计6135559.8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比2022年增加1814964.26元,增长26.51%,增加原因主要为当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及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总计6135559.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1414.68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78%,比2022年增加480819.12元,同比增长11%,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及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1334145.14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22%,同比增长了21.7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无年出结转和结余。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135559.82元,比上一年增加1814964.26元,增长26.51%;增加原因主要为当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及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81647.61元(人员经费支出1751887.58元,公用经费支出129760.03元),占总支出的30.67%;项目支出4253912.21元,占总支出的69%。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1887.58元,占总支出的28.55%;商品和服务支出4365282.80元,占总支出的71.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89.44元,占总支出的0.3%。资本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1414.68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78.26%,比2022年增加了480819.12元,同比增长11.13%,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及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35559.82元,比上一年增加1814964.26元,增长26.51%;增加原因主要为当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及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5559.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737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87%,比2022年年初增加1680.12元,增长了1%,增加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946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62%,比2022年年初减少了4004.85元,减少了3.8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7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89%,比2022年年初增加了35505元,增加了26.94%,增加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69806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0.27%,比2022年年初增加了1997213.54元,增加了117.42%,增加主要原因为是人员的增加。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93333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31.51%,2022年年初无预算。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1647.61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住房改革支出方面,比2022年减少290183.14元,同比减少13.36%,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城乡社区支出(款)支出137749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3.21%,比2022年支出减少323363.41元,同比减少19.01%,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23413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2.44%,比2022年支出增加1342.28元,同比增长0.57%,主要原因为人员五险基数调整。
(三)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324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17%,比2022年支出增加337.84元,同比增长11.63%,主要原因为五险基数调整。
(四)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840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98%,比2022年支出增加12889.34元,同比增长233.67,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部分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未及时进行申报缴纳,均由本年度进行申报缴纳,导致同比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五)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81062.59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31%,比2022年支出减少16894.19元,同比降低17.25%,主要原因为当年预算未做够,部分人员其他社会保险未交,次年进行申报缴费。
(六)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67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89%,比2022年支出增加35505元,同比增长26.94%,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积金基数调基导致同比支出增加。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19915元,比2022年增加100%,2022年无车辆。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0元;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未购置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19915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2022年增加100%,比2022年增加100%,2022年无车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760.03元,比2022年增加10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无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会议费0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培训费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6月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对城区部分路段道路交通标识、标线进行重新施划;2023年县城管局建立市政、园林“即坏即修”和“即坏即补”机制,推进人行道、路灯、景观亮化、管网疏通等市政设施维护,购买户外立柱广告牌3个,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和城市品质;2023年7月针对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排查和整治,对城区段防洪堤左岸下河梯步口13个围栏、右岸下河梯步口21个围栏进行检查,发现1个损坏,并进行维修加固,更换损坏的水篦子6座,更换污水井盖29个,更换强弱电井盖4个,对3个户外立柱广告牌进行排查、监管,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城路灯系统正常运行;2023年7月在巴河、错高乡开展垃圾收集运营情况调研工作,先后检查了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巴松措旅游景点生活垃圾收集情况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等情况。单位在2023年度未推进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建设项目。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预算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综合评价得分为67.5分,评价等级为“合格”。
投入方面总分12分,评价得分7分;
过程方面总分28分,评价得分15分;
产出方面总分30分,评价得分21分;
效果方面总分30分,评价得分24.5分;
部门整体评价得分67.5分。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专项业务,指用于专项事务相关的支出。
五、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用于其他党办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