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 年 12月 09日
目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情况说明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原为人民医院下属科室,2023年作为一个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妇幼保健站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儿保科、妇保科,3个职能科室;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人。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为妇女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服务;为儿童提供新生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包括定期的健康检查、营养指导等内容。
2.开展妇幼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儿童进行系统管理。例如建立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档案,跟踪孕妇孕期情况,安排产检时间,产后访视;对儿童进行系统的生长发育监测,及时发现生长迟缓、营养不良等问题并干预。
3.妇幼疾病防治,开展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像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对儿童疾病进行预防控制,包括预防接种、儿童常见疾病(如贫血、佝偻病等)的防治工作。
4.健康教育,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妇女和儿童普及健康知识,包括孕期保健知识、儿童喂养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等。
5.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收集、统计、分析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数据,比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重要指标,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
妇幼保健站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收入总计1616537.43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510元),比2022年增加1616537.43元,同比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支出合计1616537.4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合计比2022年增加1616537.43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收入总计1616537.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6027.43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96.87%,比2022年增加1566027.43元,同比增长100%,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50510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3.13%,比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50510元,同比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6537.43元,比上一年增加1616537.43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其中:基本支出970711.83元(人员经费支出922283.83元,公用经费支出48428元),占总支出的60.05%;项目支出645825.6元,占总支出的39.95%。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283.83元,占总支出的57.05%;商品和服务支出126999.6元,占总支出的7.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6744元,占总支出的31.97%。资本性支出50510元,占总支出的3.12%。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6027.43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96.88%,比2022年增加1566027.43元,同比增长100%,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16537.43元,比上一年增加1616537.43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537.4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009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1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07617.53元减少7520.61元,减少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8638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5.76%,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966133.15元减少579748.64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0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05%,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9400元增加50656元,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0711.83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公共卫生、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住房改革支出方面,比2022年增加970711.83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一)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9647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94%,比2022年支出增加96478.92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3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37%,比2022年支出增加3618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三)公共卫生(款)支出69412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1.51%,比2022年支出增加694128.39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四)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46430.5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78%,比2022年支出增加46430.52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五)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30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3.4%,比2022年支出增加130056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5556元,比2022年增加5556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0元;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未购置公车。
4、公务用车运行费5,556.00,占“三公”经费的100%,比2022年增加5556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站是新增单位。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22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会议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培训费支出0元,比2022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共有车辆0辆。固定资产总额34021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的0%;车辆类固定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0%;其他固定资产340210元,占资产总额的100%。
(五)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工布江达县妇幼保健站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