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2023 年 12月 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工布江达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工布江达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工布江达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分析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起草自治区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土地利用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我县标准和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土地评估等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多规合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各乡镇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編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县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水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上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负责落实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县委、政府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6、统一管理和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县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西藏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办公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地质矿产办公室、执法监察大队和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
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20947.36元,比上一年增加15742085.99元,增加64.83%;其中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0171222.01元;支出合计40020947.36元,比上一年增加15742085.99元,增加64.83%,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和经费增加。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20947.3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一年增加15742085.99元,增加64.83%;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和经费增加。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8459.76元。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0020947.36元,比上一年增加15742085.99元,增加64.83%,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和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47883.25元,占总支出的11.61%;项目支出35373064.11元,占总支出的88.3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0572.78元,占总支出的10.89%;商品和服务支出7365025.25元,占总支出的18.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057.76元,占总支出的0.38%;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资本性支出28142291.57元,占总支出的70.31%。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71265.59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65.89%,比2022年增加12832925.61元,同比增长94.78%,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2022年年未结转和结余10171222.01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020947.36元,比上一年增加15742085.99元,增长64.83%,增长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20947.3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30.88元,占总支出的0.96%;卫生健康支出198200.57元,占总支出的0.49%;农林水支出16430725.65元,占总支出的41.0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6037125.17元,占总支出的40.07%;住房保障支出422654元,占总支出的1.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49108.07元,占总支出的7.6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87630.88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65400元减少77769.1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28%。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8200.57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82800元减少84599.4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0.08%。
(三)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430725.65元,年初预算安排资金22697450.77元减少6266725.1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2.39%。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类)支出3049108.07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4579900元减少1530791.9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6.57%。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2265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80300元增加4235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13%。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6037125.17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512560元增加10524565.1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90.91%。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7883.25元,比上一年减少83649.5元,减少1.7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60572.78元,占总支出的93.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7310.47元,占总支出的6.1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6913.11元,比上一年增加12918.6元,增加29.36%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913.11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上一年增加12918.6元,增加29.36%,2023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无差别。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87310.47元,比上一年增加70072.74元,增加132.25%。
2、会议费支出情况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0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
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共计3个。
1、关于采购工布江达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的函,采购预算金额8280000元,实际中标价8270000元,节约成本10000元。
2、关于采购2015年至2017年工布江达县补充耕地占用林草地易地补充项目的函,采购预算金额986800元,实际中标价982807.4元,节约成本3992.6元。
3、关于采购工布江达县5宗国有建设用地编制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和占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的函,采购预算金额800000元,实际中标价795900元,节约成本4100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统筹保护生态、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转变作风,夯基础、强短板、补弱项、提能力,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建全区改革先行区提供了有效的自然资源保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4,002.09万元。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 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 12.00 分,评价得分 8.00 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 23.00 分,评价得分 19.00 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 35.00 分,评价得分 30.00 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 30.00 分,评价得分 17.00 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 74.00 分,评价等级为中。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重大项目为土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出收入安排的支出和2022年工布江达镇吉定村朗嘎沟泥石流治理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林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